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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流程
门诊办公室处理病人投诉流程
病人和/或家属向门诊办提出投诉填写《门诊病人投诉处理意见登记表》,并分类(医疗、服务、收费、其它问题等),
门诊办通知被投诉科室负责人
被投诉科室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,经过调查、核实处理。尽快将病人和/或家属请回科内协商处理问题病
病人和/或家属。
1、若对处理结果满意被投诉科室负责人将《门诊病人投诉处理意见登记表》上交门诊办,提出整改意见
反馈给责任科室、病人或家属。
2、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被投诉科室负责人陪同病人和/或家属到门诊办或医务处再次协调、处理。
投诉电话:
门诊办公室电话:64308100